[宝山] 宝山区院任命主任检察官 助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开展

01.08.2014  17:13

      作为上海市司法改革和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的双重试点单位,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举行主任检察官任命颁证仪式,24名具有多年检察工作经验的资深检察官获颁任命书,成为主任检察官。这标志着该院检察改革相关试点工作进入实质运转阶段。

      “不论是司法改革,还是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其核心就是要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让检察官‘说了算’,让检察官对案件负责。”在当天的主任检察官任命颁证仪式上,宝山区院检察长林立介绍,“宝山院自成为试点单位以来,就在积极制定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改革方案,并不断完善实施办法,力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据悉,宝山区院经过前期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关于主任检察官授权范围的规定》的改革方案,以“授权清单”的形式明确了主任检察官的职责范围,赋予主任检察官更大的案件办理、审批、监督权限,主任检察官将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对案件的最后决定权。与此同时,根据“权责一致”原则,为规范主任检察官权力正确行使,该院在对主任检察官授权的同时,还健全完善了一系列配套监督制约机制,明确主任检察官责任追究及退出机制,确保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此外,林立检察长还介绍,作为司法改革和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的双重试点单位,宝山区院将以此次主任检察官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职业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性改革,探索检察官分类管理制度,为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