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进一步精简会议,加强会议管理

28.09.2014  12:45

  一是严控会议数量。统筹安排以区财政局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以区局名义召开会议;区局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局名义召开会议部署;会议主题和内容相关、出席范围相近的,原则上一并召开、集中部署。区局召开的本系统会议每年不超过2次。

  二是严控会议规模。大力提倡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开解决实际问题的会,以区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应根据“职责相关、分工对口、层级对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出席范围和人员,避免陪会现象。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会议,一般不要求其他部门、单位领导出席。

  三是严控会议时间。会议安排应做到议程紧凑、时间可控。除多个议题合并召开的会议外,全局性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会议交流发言应当有书面准备、有针对性,并尽量压缩交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 位,每位一般不超过6分钟。

  四是注重会议实效。会前应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办法和建议方案。积极提倡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推进会等规模小、实效性强的会议。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应事先向主办部门或领导请假和说明原因,并安排与议题相关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五是严控会议成本。严格执行《青浦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坚决避免讲排场、图阔气、铺张浪费现象。要充分运用网络视频、投影视频等信息技术手段,减少纸质材料的运用。全局性会议原则上在本区召开,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