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三举措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投入保障

22.01.2020  14:32
  为积极推进青浦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区财政局联合区民政局积极研究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促进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有效、服务规范和长效运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服务需求。   一是完善政策研究。建立“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设施建设与运营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自1月1日起,区财政对各街镇纳入保基本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在给予设施建设财力一次性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日常运行补贴。补贴资金由街镇统筹用于养老设施运营,街镇实施托底保障。对政府投资新建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数由区级财力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3500元开办补助;对社区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分别给予每年3万-8万/家日常运行补助;对长者照护之家和社区老年人睦邻点实施定额资助。   三是完善预算管理。将养老服务设施日常运营补贴资金纳入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街道所需经费按实列入街道部门预算。每年初区财政根据区民政局审定意见,按补贴资金总额的60%通过财力结算下达各镇,剩余40%补贴资金于年末根据区民政局对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考核结果确认,次年下达。考核结果作为补助资金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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