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法院创设公证服务对接机制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决

04.03.2016  11:59

近日,区法院探索的公证服务对接机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这一模式为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决提供了有效途径。

区法院自2014年2月开始与区公证处在继承公证及相关公证事项领域形成工作对接,创设公证服务对接机制,该机制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还为矛盾纠纷化解开辟了新渠道。

对接过程中,按照“定时定人定岗”的机制,形成了一站式服务。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公证咨询办理窗口,由区公证处指派固定人员值岗,现场提供遗嘱继承、公证委托等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形成“诉调对接————区公证”一地解决的一站式服务。

公证服务对接机制的运行,对诉讼案件形成了合理分流。区法院与区公证处将合作范围拓展至诉前调解阶段,即对于一些继承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纠纷中,当事人举证困难或一方在外地等情况,实行诉前委托公证机构调查核实相关事实的方式,并出具公证文书,使得部分案件在诉前便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直接解决,减轻了审判压力。

公证服务中,诉前委托公证机构的公证费用参照诉调案件收费标准,降低了公证费用,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下一步,区法院将与区公证处协商拟定对接合作协议(草案),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合作实践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