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档案局召开档案鉴定专项工作会

03.02.2019  19:1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待开放档案在历史性、持续性、客观性和真实性等方面的有效判断及甄别,静安区档案局(馆)于1月18日召开了档案鉴定工作专项工作会。会上对前一阶段开展的初步鉴定工作做了通报和总结,并对下阶段档案复查鉴定、档案解密及开放报批审核工作做了动员和部署。区档案局局长陈凌等局(馆)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

根据《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区档案馆于2018年9月开始启动2019年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对馆藏(含原闸北区、静安区)年满30年的档案开展了初步鉴定。本次开放鉴定专题会对前阶段的初步鉴定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并细化了后续工作的相关要求。会上,陈凌在部署下阶段复查鉴定及档案解密工作时强调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馆藏档案按时依法向社会开放,从而更为便捷有效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查档用档需求。”

档案开放鉴定是档案馆的一项基础性业务工作,通过开放鉴定及公布开放档案,能够有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凸显馆藏档案价值,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影响力,提升档案部门的形象。此次开放鉴定工作的开展,将对进一步发挥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静安区档案局 仇忻磊)

宝山区档案局召开2019年档案史志工作讨论交流会
1月21日下午, 宝山区档案局(馆)、区史志办召开档案局
徐汇区档案局部署开展节前档案安全检查工作
1月30日下午,徐汇区档案局召开节前安全工作会议,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