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向基层统计人员发放统计调查证

08.04.2015  19:24

为保障宝山区政府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宝山区统计调查人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宝山区统计局对基层统计人员印发了《宝山区统计调查证

3月30日,区统计局针对持证人员举办了相关培训,街镇、园区统计站负责人、基层统计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上介绍了宝山区统计调查证印发的背景,逐条解读了《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并且强调了诸如将《统计调查证》转借他人使用的、利用《统计调查证》从事与政府统计机构调查无关的活动、泄露调查对象统计调查资料等违反《统计法》及《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参会人员表示,统计调查证为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会后,区统计局对参训人员发放了《统计调查证》,对未前来参加培训的人员暂缓发放,并对持证人员在区统计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