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0.09.2016  17:34

《青浦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在深入分析青浦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全国、本市形势的基础上,工作方法进一步强化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优化发展转变,工作重点进一步从重基础设施建设向管建并举、长效管理转变,治理区域重点从以集建区为主向“198”区域及农村地区转变,推进手段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组织方式从政府推动为主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

一是紧密衔接国家和本市要求,突出青浦地方特色。 紧密围绕国家和本市“十三五”环保工作要求以及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新青浦”的总体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开展并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科学谋划重大工程、项目和政策。

  二是注重全方位治污,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着重对青浦区复合型大气污染、中小河道污染等环境特征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全面落实《青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2017)》、《青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并提出加快基本生态网络规划落地。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解决环境矛盾和城乡差异。 着力于解决城乡环境差异大、污染矛盾突出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大、社会矛盾突出的区域,《规划》中提出重点推进“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地区等四类地区调整。

四是突出环保倒逼转型,推动绿色和低碳发展。 着力绿色化引领生产、生活方式的调整转型,以环保倒逼引导发展动力转换。主要包括工业调整领域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转型,加强工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体系。

五是强化空间管制,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此次“十三五”环保规划的编制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为契机,加强环境分区管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政策的导向作用。

六是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规划》保障措施的设计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全方面融合”和“全社会参与”,切实体现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通过深化机制体制,把更多环保要求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体系,用更明确的责任体系、更有力的推进机制、更广泛的参与机制、更科学合理的评估考核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青浦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