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农委查处一起非法销售胭脂鱼案件

22.02.2018  11:02

近日,宝山区农委执法大队在对环岛花鸟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两家水族店内销售疑似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胭脂鱼,且都无法提供《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渔政执法队员当即责令这两家商户停止销售,并对正在销售的10条胭脂鱼进行了异地保存。

经权威部门鉴定,该鱼确为胭脂鱼。野生胭脂鱼是我国明令禁止销售的鱼种,而销售人工饲养的胭脂鱼,也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因此无证销售胭脂鱼属于违法行为。两家店主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自觉接受了行政处罚。而10条胭脂鱼被没收后放回到了长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