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六个强化全面实施环境执法监管攻坚战

06.05.2016  05:59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青浦区环保局执法监管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挂帅,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时间做好环境执法监管。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区域、整治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约束。 二是强化机制创新。 借鉴“河长制”,建立环境执法监管领导分片包干制,形成领导带头、部门跟上的内部良性执法氛围。全面实施“双随机”抽查制度,坚持做到时间随机、人员随机、地点随机、对象随机。 三是强化追责标准。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赋予的法律利器,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有效手段,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加大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制度执行力度,做到查处不松、监督不落。 四是强化行刑衔接。 深化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健全环境违法犯罪司法移送机制,建立环境犯罪查处提前介入通道,做实做细环境犯罪刑事追究制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实一起、追究一起。 五是强化街镇联动。 以环境网格监管为平台建立街镇联动机制,优化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明确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环境监管职责,健全网格化运行机制,重点推进镇村一级网格化中心建设,建立有效的环境问题巡查—发现—处置体系。 六是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环境违法犯罪信息公开体系,实施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公开,主动曝光环保行政处罚企业名单、环保“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及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青浦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