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全面铺开镇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17.01.2017  01:01

  按照“以信息化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违规支付行为,防范镇级财政资金支付风险”的工作目标。青浦区财政部门与各镇及代理银行合作配合,经业务调研、系统建设、试点测试和全面推广四个阶段,于2016年10月8日,青浦区八个镇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进入全面运行。

  一是明确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现代国库制度的要求,明确镇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内容,健全动态监控系统,完善动态监控方式,保障镇级预算执行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二是明确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依法监控,依据《青浦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管理规定,明确镇级动态监控主体、监控内容、核查方式、违规处理等事项;根据监控工作内容和业务环节优化岗位设置,促进监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扩展范围,强化技术支撑。按照“一体化、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总体要求,实施镇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预算指标、项目库、银行账户、用款计划、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等数据信息,提高系统预警能力和分析水平,达到动态即时、智能预警、综合分析等核心主体功能目标。

  四是联系实际,确立规则设置。通过对部分乡镇的意见征询和15年镇级单一账户体系执行数据分析,现镇级动态监控体系预警规则在资金流向、流量和流速方面暂设定10项预警指标。最终确定以“大额提现”、“支付用途可疑”和“受款人可疑”规则为监控重点,加强了对现金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五项资金支付行为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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