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全面开展经营场所集中专项整治,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1.10.2015  11:15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就进一步加强本市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浦区在青东农场、练塘两块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自我施压,迎难而上,全面开展全区范围内经营场所集中专项整治,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打一场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问题歼灭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把经营场所集中专项整治作为一项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任务,编制印发《2015年下半年青浦区经营场所集中专项整治暨公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区整治动员大会予以强力推进。成立专项整治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6位副区长负责牵头,并设立办公室,统一协调有序推进。创新工作推进方式,采取“3×3×3”工作模式,进行销项式治理,即分青东片、青西片和中心城区片,以片区为单位开展集中整治;成立3个集中执法小组,分别进驻3个片区,协助片区内街镇开展集中执法工作;本轮整治持续时间为3个月。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生产、消防、环境、道路交通和食品药品等五大安全领域,对198区域、“城中村”、“厂中村”、“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以及危险化学品、粉尘、扬尘、环境风险企业等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一批、强制关闭一批、停业整顿一批、拆除复垦一批、治理提升一批、转产转型一批,实现以点上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确保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安全、整洁、有序、美观。
      三是强化各方联动。整合执法资源,充分调动全区各种执法主体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创新执法方式,以片区为单位开展组团式集中执法,形成全覆盖的执法网络。条块结合,切实落实各镇、街道的辖区管理主体责任和条线专业管理主体责任,块主动搭建平台,条积极指导配合,带方案进块配合整治工作。加大行刑衔接,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紧密协作,建立司法移送机制,及时追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增强集中整治成效。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工作定期通报机制,每月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进展滞后的工作在各个部门范围内进行通报,传导压力。由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府办牵头组成督查组,对进度滞后工作进行专项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全年经营场所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纳入街镇、职能部门和区级公司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地方“以奖促治”和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确保各单位、各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青浦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