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三步走”完善镇级转移支付管理 加强城乡一体化发展资金保障

04.06.2016  03:54

      为了规范镇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在下达年度转移支付的同时,青浦区对各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严肃预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镇级财政部门应将区财政局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额列入本级预算,进一步体现预算的完整性。

      二是部门联动。区财政部门将报经批准后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结果及时抄送相关区级主管部门,在资金分配的同时,由区级主管部门同步下达镇级需要重点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镇根据指导性意见及转移支付分配金额,合理安排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各镇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区对镇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严格监督。镇级财政部门应将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同级人大和区财政局,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审计部门以及区财政局和区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2016年,区局已将区对镇行政村居和街镇重点工作转移支付列入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范围,对2012年至2015年区对镇行政村居和街镇重点工作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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