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发布化妆品、其他食品等商品包装监督抽查结果

25.07.2014  18:54

  近期,市质监局组织开展2014年第2季度商品包装监督抽查,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和其他食品进行了商品包装监督抽查。
  本次商品包装监督抽查,主要在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场所的待销商品中抽取。为提高抽查效能,对通过简单判断即可认定不属于过度包装的商品不予抽样。本次共抽查155批次商品,其中,化妆品71批次,其他食品84批次。经检验,存在过度包装的商品有7批次,按产品类型分,化妆品6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按产地划分,外省市生产或进口的5批次,本市生产的2批次。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依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JJF 1244-2010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的要求,对商品包装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及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比。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限量要求,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0%,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45%,本次抽查发现7批次过度商品的不合格项目均为包装空隙率超过标准要求。
  对于过度包装商品,市质监局已按照《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依法责令销售企业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销售;生产企业由其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外省市产品,通报其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
  消费者可以通过市质监局网站(www.shzj.gov.cn)查询具体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