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26.09.2017  22:52

闵行区、嘉定区、浦东新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财农〔2017〕62号)及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本市千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通知》(沪农委〔2017〕212号)要求,现将2017年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中央专款2,042.456万元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分配下达(详见附表)。

  请各区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并抓紧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相关养殖场(户)。

  特此通知。

  附件:资金分配情况表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区/单位

资  金  数

闵 行 区

5.908

嘉 定 区

7.976

浦东新区

396.104

奉 贤 区

153.748

松 江 区

393.684

金 山 区

320.116

崇 明 区

764.920

合     

2,04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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