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称转账“包养费” 盗取情人卡上4.5万元

17.09.2014  10:05

  沈某以转账“包养费”为名,在李某查询账户余额时偷偷记下银行卡密码,之后趁其不备将银行卡调包,盗取卡上资金4.5万元。日前,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5月15日,年近六旬的沈某认识一家足浴店的员工李某。聊天时,沈某说:“明天早上我给你转账5万元,你就不要在足浴店工作了,我养你”,李某表示同意。第二天,两人一起到李某家附近的银行ATM机,沈某在机器上操作一番后,让李某查看5万元“包养费”是否到账。李某将银行卡插入ATM机内,当着沈某的面输入密码。查询显示无钱款到账时,沈某表示ATM 机可能有问题,提议两人先去逛街,顺便找其他地方再操作。

  闲逛期间,李某去商场卫生间试穿衣服,将包交给沈某看管。李某从卫生间里出来后,却迟迟不见沈某。不久,李某收到多条银行卡消费提示短信,显示她的银行卡被取现2万元、消费2.5万元。李某大惊,立刻去银行柜台查询,得知她的银行卡确实被人提现、消费了,此时她才发现手中的银行卡并不是原来那张。李某感到沈某很有问题,遂报案。

  8月6日,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沈某拿了李某的银行卡后分8次共取款2万元,接着又去南京东路一家银楼,刷卡消费2.5万元,买了一条项链,之后将项链以2万元转卖给他人。

  普陀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沈某盗窃他人银行卡并使用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已涉嫌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故决定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