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08.06.2018  21:51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