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猪油厂家被罚五千万新台币

12.09.2014  01:08

据新华社台北9月10日电 台湾食品药品监管单位10日针对“馊水油”事件公布总结报告称,高雄市卫生局对生产贩售劣质猪油的强冠公司处以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罚款,并将相关事证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本月4日,台湾警方通报,经查发现郭姓涉案嫌疑人经营地下油厂,用回收馊水油和皮脂油等混制食用油,强冠公司则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进并制成“全统香猪油”上市贩售。5日,郭姓嫌疑人被法院裁定羁押,强冠公司被勒令停业。

台食品药品监管单位在10日的总结说明中表示,强冠公司向下游235家业者出售劣质猪油782吨,而稽查发现相关油品流向了1020家下游业者。截至10日14时,台湾各县市卫生局已掌握流向的问题油品达730.4吨,其中封存油品161吨,对制成的246项问题产品下架封存回收约250.9吨,目前已销毁约6.9吨。

台相关单位对购买强冠公司问题油品的业者中未主动通报或提供不正确、不完整资料及规避者,依行政调查结果处以3万至300万元新台币罚款,目前预计罚款金额为2450万元新台币。

事件曝光以来,台食品药品监管单位及各县市卫生局总计稽查食品工厂、夜市、摊贩、供饮食场所及贩卖场所等共计8554家次。

此外,台食品药品监管单位还介绍说,关于媒体报道称强冠公司自香港输入工业用猪油一事,经查该公司2011年以来自香港GLOBALWAY CORP LTD公司总计输入300吨猪油,其报验文件依规定检附有可供食用的公证报告。8日,台食品药品监管单位已就此事请香港相关机构协查GLOBALWAY CORP LTD公司输出“猪油”油品的来源及质量,9日得到的初步回复是已就“金宝运有限公司(Globalway Corporation Limited)”疑涉出口猪油至台湾强冠公司一事展开调查。

据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0日表示,经检验检疫机构初步核查,大陆没有进口台湾“全统香猪油”。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暂停受理使用该油品的台湾产品报检,全面排查以往的进口记录。如有进口,立即下架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