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22.12.2017  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17年12月18日作出准予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二、分所执业证书编号:350100013101。   三、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林辉(350100010041)。   五、经营场所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1002、1003、1005室。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政局
会计师事务所更名公告
  上海友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