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市场局实行驻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

06.12.2016  22:09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辖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体量大、监管难的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我局以江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试点,探索实行驻场监管机制,提高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效能。

  一是确定组织架构。按照“专组专治、组内分区、责任到人”的指导方针,驻场监管组组织架构为:设立组长一名,由杨行所分管食品副所长兼任;组员两名,由杨行所指派两名监管干部驻场监管,进行场内办公;协管员两名,协助监管干部完成相应工作,杨行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抽调所内监管干部配合驻场监管组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食品经营单位分类信用等级评定并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标准化监督检查,确保日常监管问题发现率不低于10%;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围绕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引导市场方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市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三是完善监管方式。建立江杨批发市场联合执法机制,以发现安全隐患为导向,查找问题为目的,由综合执法大队和杨行所各安排不少于5名执法干部,对场内重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每月一次,原则上不少于20户/次。组织诚信经营户创建活动,根据统一标准,每年评选年度诚信经营户,获评的经营户将被纳入“诚信”名单,第二年的信用等级将提高一级,并将在市场门户网站或公告平台公开表扬,纳入年度学习榜样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