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加力联防联控长三角地面沉降

05.12.2014  06:58

  近日在江苏苏州召开的长江三角洲2014年地面沉降防治省际联席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4~2020)》,表明江苏、浙江、上海联防联控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工作已得到实质性推进。
  长三角地区地处中国沿海和沿江经济带的交汇点,高强度的城市化及国土资源开发与脆弱地质环境的矛盾较为突出。此前,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国土资源厅(局)签署了区域合作协议,提出共同制定地面沉降防治规划与措施,建立长三角地面沉降一体化信息平台。
  根据《规划》,长三角地区将建立健全地面沉降防治法规和标准体系,通过地面沉降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构建高效、快速、通畅的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地面沉降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和信息平台;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加强地面沉降预测预警研究,实施地面沉降分区管控,实现区域地下水资源协同管理,进一步提升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能力。
  会议强调,要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思考和谋划《规划》,使长三角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更好地为区域城市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促使地方政府进一步重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