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现实不是剧情片,假“老板”与多名女子热恋骗财终获刑

14.08.2019  06:24
2019 08/14 06:00 分享 返回

    “身材瘦小、长相普通,不过倒挺有老板气质。

    当丁某走上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人席位时,这是不少人对他的第一印象。然而其貌不扬的丁某却频频骗得女子的欢心和信任,为他垫付各种离奇的费用。

    丁某甚至以自己公司即将上市可以买原始股为由,骗得六位女子近200万元。警方的调查笔录显示,丁某接近这些女子只是为了骗钱。被骗的女子,既有个体经营者,也有网上结识的网友,甚至还有已婚妇女。

    “上市公司老板”谈恋爱?

    法庭上,丁某不似生活中那般“舌灿莲花”,几乎都是法官问一句,他回答一句。今年56岁的丁某留着短发,穿一身黑色外衣,显得相对年轻。

    经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1月,丁某冒用“徐春文”的名字,以谈恋爱为幌子,从被害人王某某处骗得6万余元;2014年5月下旬,丁某冒用“杨洪”的名字,从被害人申某某处骗得中华牌香烟共20条,经鉴定,香烟共计价值10700元;2014年5月23日,丁某再次以找人做无息贷款为由骗取申某某5000元;2017年2月起,丁某继续冒名“杨洪”,以谈恋爱、买卖公司原始股、帮忙介绍工作等为幌子,从被害人何某某处骗得106万余元;2017年7月,丁某冒名“杨洪”,以买卖公司原始股为幌子,从被害人程某某处骗得15万余元;2017年11月,同样以买卖原始股为幌子骗取另一被害人胡某某20余万元;2018年4月,丁某冒名“杨洪”,从被害人汪某某处骗得20万余元。2018年9月22日,丁某被警方抓获归案,他的行骗之路至此才被阻断。

本文来源:浦江天平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