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项制度凝聚刑事法律援助的“合力”

29.09.2018  17:10

近日,上海市司法局印发《上海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上海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制度。


该制度规定,会议由市司法局牵头,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律师协会等6家单位共同组成。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会议主要工作职责是统筹协调推进本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配合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沟通交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意见;落实并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刑事法律援助各项改革任务;研究解决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有效保障等。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为本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促进本市值班律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