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取非法利益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买卖双方均被起诉

01.12.2016  04:39

 

  原标题: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买卖双方均被起诉

  为牟取非法利益,在网上售卖公民个人信息100万余条,日前,奉贤区检察院对董某和购买公民信息的管某、陆某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董某2015年在上海一财富公司就职,因工作原因可以接触到客户的家庭住址、车牌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今年初他从该财富公司离职后,董某私藏了这些公民个人信息,董某知道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可以牟利,就打起了谋财的歪主意。

  今年4月10日,董某在58同城网和赶集网上发布“出售个人信息”的帖子。在房地产公司上班的管某因需要有意向投资房产的人员信息,就通过帖子上的信息加了董某的微信。经二人商量,董某以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管某45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包含了上海的车主及法人信息若干。管某于4月18日下午来到董某当时所在的理财公司,用自带的U盘拷贝了45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支付宝向董某转账了500元。4月20日,董某又在58同城网和赶集网上发布了“出售个人信息”的帖子,纪某通过帖子加了董某的微信,董某提出以800元的价格卖给纪某3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后因纪某觉得这些信息不符合他的要求而没有购买。6月19日,陆某为满足工作上的需要,经事先联系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向董某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0万条。

  承办检察官告诫大家,个人信息属于公民个人隐私,涉及公民人身安全,买卖个人信息均是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