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闵行首例高空抛物案

08.05.2021  06:41
2021 05/08 05:21 分享 返回

  2021年4月29日下午,由上海市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高空抛物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闵行区首例高空抛物案。

  来源:今日闵行(下同)

  今年3月11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钱某在自己住处打扫完卫生后,因懒于下楼而将8个小型玻璃瓶、1个金属罐子等垃圾(重约700克)装入一个白色纸袋内,从17楼住所的东侧卫生间窗口将垃圾向楼下抛掷,砸中被害人黄某停放在该小区楼下停车位上的车辆,致车辆后挡风玻璃、后行李箱等处损坏。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