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加快教育改革创新 多举措支撑推动科创中心建设

04.06.2015  12: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海市委把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为今年1号调研课题,举全市之力推动落实。2015年5月25日,上海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

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相关精神,上海教育系统结合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发挥独特优势、主动而为,把对接支撑“科创中心”建设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动力和重要目标,明确目标定位,即:要使“上海高校和学科成为支撑‘科创中心’的知识源头、工程和科学研究重镇、重大科技成果诞生地、创新创业人才汇聚及培养的场所、创新驱动发展的智力资源宝库”,形成“四大支撑、一个保障”的重点举措:

支撑1: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支撑和夯实上海工程和科学中心地位

一是增强一流大学在承接重大工程和科学研究任务方面的引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凸显综合引领优势。发挥好一流大学在工程和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方面的主力军作用,使其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建设高水平跨学科协同创新中心,适应“四新”经济发展需求,形成紧密对接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

二是建设若干高水平高校,展现大学多样化特色发展,增强高校多方位服务社会经济能力。构建高校二维分类标准体系及不同的投入与评价方式,科学引导全市各高校找准定位、特色发展;引导一批市属本科院校逐步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建设若干所高水平高端职业院校,满足科技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的需求。

三是建设世界一流和高水平特色学科,增强特色优势和创新突破能力。建立学科“特区”,加强创新条件建设,重点打造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点和高水平特色学科群;聚焦学科基础和前沿,围绕大科学计划,不断涌现创新性、标志性成果;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围绕产业链部署学科群,实现“同城协同”。

四是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和专业载体,为“科创中心”建设持续提供高水平预备队和生力军。构建贯穿各学段、学校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实践工作站等载体;实施卓越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校各类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建设;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鼓励和引导研究生在科技创新主战场的实践磨练中增长才干。

支撑2:推动校企等各类要素协同创新,支撑引领上海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一是以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引领,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增强高校的协同发展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协同创新中心(2011中心);围绕上海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分层布局国家级、省市级、校级等产学研融合的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引导和支持高校组建更多跨学科、跨领域研究团队,聚焦前沿科技创新领域和科技产业发展亟需,开展高水平协同创新和咨政研究。

二是加强上海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产品。加快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建立一支兼通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需求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建立高校技术交易机制,形成技术转移服务链,破解“中试”环节难题;建设上海高校张江协同创新研究院,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提供专业服务;加快落实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激发高校及一线教师和科研人员技术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发挥高校创新资源集聚效应,促进区域综合创新和产业发展。依托三区联动(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和行政社区)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建设若干环大学科技创新区,整合大中小学、科研院所、企业和区县资源,形成以大学为依托、辐射联动周边的区域科学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

四是构建产学研协同培养人才运行机制,培养造就产业发展生力军。打通从中职到专业学位研究生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人才衔接与培养体系,强化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产业发展培育高水平的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深化上海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重点加强与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紧密结合的专业学位点校企共建。

支撑3:加强上海高校吸引全球高端学者和优秀学子的环境条件建设,支撑上海成为高端人才集聚地

一是依托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全球高端人才集聚载体。拓展获取全球人才信息资源渠道,搭建高校海外人才引进信息平台,营造开放包容、充满机会、成就事业的大学创新环境,集聚领军人才,使高校成为高水平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东方学者”“海外名师”等现有政策对海内外高端人才的汇聚作用,进一步丰富完善人才遴选标准;积极引导高校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汇聚人才。

二是创新大学人事人才管理机制,打造一支适应“科创中心”建设需求的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完善教师分类评价机制,试点建立若干教学科研和人才“特区”,试行“长聘教职制度”,探索建立教师合理流动和退出机制,支持高校建立有利于高端人才集聚的政策制度;试点建立合同制科研队伍,制订完善高校行业薪酬标准;完善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培养和激励机制,构建“入职门槛—职初培养—专业发展—职业提升—荣誉成就”全过程培养体系。

三是加强外国留学生来沪学习的培养工作,鼓励外国留学生在沪创业就业。通过制定“优秀外国留学生”的评测标准、设立特殊人才专项奖学金等举措,设立“上海市白玉兰优秀留华毕业生奖学金”,支持上海高校吸引和招收国外优秀青年来沪留学、来华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创业就业。

支撑4:构建和开启大学生众创模式,烘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

一是建立学校、企业、社会融合的人才流动“旋转门”机制,通过创新创业实践,增强师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支持高校教师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企业人才到高校兼职的双向流动;制定灵活多样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制度,为在校学生休学创办企业提供便利和制度保障,鼓励大学生在读期间参与多样性的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安排和鼓励在校学生到企业尤其是创业型企业见习实习。

二是建立创业“特区”,成立创新创业空间联盟,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舞台。成立国家大学科技园联盟,设定创业“特区”,鼓励在校学生和一定年限内的毕业生在“特区”内创新创业,支持科技园在提供创业场地之外,为创业企业商业模式完善和产品开发完善等提供增值服务;成立上海工程教育大学联盟,探索覆盖工程产业链的跨行业工程教育创新人才培养途径,并逐步拓展到人文、财经等领域。

三是鼓励支持大学生加强交流,携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拓宽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资金支持的对象范围和力度;建立大学生创业、创投导师队伍,引导大学生在“互联网+”新业态下自主创业;搭建上海市高等教育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成效展示平台,以及涵盖各类创新要素的科技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搭建上海市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和有创业意向的学生开展创业项目的评估、提供资金来源的咨询、指导申办企业手续、协助项目运行管理方式等多方位、多形式的服务;建立“上海大学生创业联合会”,为创业和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分享和交流创新创业经验和成果的场所,在学校的支持协助下,开展实践导向的创业教育、协同对接商业机会、促进协同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增值服务、协助进行维权、进行创业研究等;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倡导自食其力、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

此外,上海教育系统将着力完善吸引和集聚高端人才所需的保障条件和政策举措,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具体包括:完善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体系,从国别课程、课程层次、区域分布等方面对上海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发展做出布局规划;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提供一系列便利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