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开展出租车顽症整治 宰客50元以上将被吊证

25.09.2015  16:43

  为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多收费、绕道等行业顽症,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交通执法部门将在上海全市范围开展出租车拒载等行业顽症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将通过便衣乘车执法,严打出租车司机拒载等违法行为。同时,出租车司机一次多收费超过标准一倍或五十元以上的,将被吊销准营证。

  数据显示,2015年1-8月,上海交通执法机构全行业立案16,95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6.77%,其中已查处出租行业违法案件6,14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2.81%,依法吊销117名出租车驾驶员准营证,对252名驾驶员暂停营业15天,并对9家单月违法率超过4%的出租企业实施部分车辆暂停运营处罚。

  下阶段,交通执法部门将对出租汽车行业持续保持打击整治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保持零容忍,将集中有限的勤务力量,对两场两站枢纽区域、旅游景点、部分轨交站点等重点区域,在重点时段强化整治力度。在一个点位执法后立即转换其他点位,或在整治后几小时内再对该点位进行“杀回马枪”整治。

  此外,针对出租汽车拒载案件呈现出表现形式多样、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的特点,执法人员将在重点监管区域采用“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取证模式,重点加大对拒载等行业顽症的查处力度,保护乘客合法权益,维护出租行业来之不易的良好窗口形象。

  “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即由执法人员着便衣对存在拒载嫌疑违法行为的重点车辆实施核查,并对核查过程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如果核查发现出租车存在“拒载”行为的,执法人员可当即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交通执法人员身份,并对当事司机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交通执法部门同时提醒,市民如遇“拒载”,可拨打021-12345市民投诉热线,并尽可能提供以下线索:1、通过手机视频或录音记录拒载发生过程; 2、投诉车辆的牌照号、顶灯背面的公司名称与驾驶员服务证号;3、事件发生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4、如有其他在场证人的提供其姓名与联系方式。执法人员表示,乘客提供的线索越全,对于投诉查处则越有帮助。

  同时,如遇“绕道多收费”等违法行为,乘客亦可通过021-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并需提供以下线索:1、车费发票,确认发票上的公司名称、车号证号、乘车时间、金额等信息与车辆实际相符;2、有条件的记下车辆行驶路线,提供准确的乘车起讫地点。

  对于本次整治,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对涉及拒载、绕道、多收费等行业顽症,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吊证的坚决吊证、该暂停营业的坚决暂停营业。同时,还将强化企业约谈,督促企业加大内部管理。

   相关链接:

   15种可被处暂停营业15天的违法行为

  1、多收费的;

  2、擅自降价的;

  3、计价器或公制路码表损坏,在当次营运业务结束后继续营业的;

  4、擅自拆动计价器钳印的;

  5、营运中以物品遮挡计价器主机面板的;

  6、故意造成公制路码表失准或损坏的;

  7、未按规定出具车费发票或者预收款凭证的;

  8、未按规定输出营运数据的或者修改营运数据;

  9、擅自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与他人驾驶的;

  10、未使用本人营运管理卡的;

  11、隐匿乘客应支付的有关费用的;

  12、小客车驾驶员揽客合乘或者中客车合乘超过标准的;

  13、套取乘车卡资金的;

  14、扰乱营业站点秩序;

  15、拒绝接受或者阻碍客运管理人员检查的。

  12种可被处吊销准营证的违法行为

  1、在当年内拒载或者有前款第一项至第十五项的行为达两次的;

  2、一次多收费超过标准一倍或五十元以上的;

  3、出具违反本《说明》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车费发票且多收费的;

  4、收取车费后出具废发票、假发票的;

  5、恶意捉弄、侮辱或殴打乘客的;

  6、在被处以暂停营业期间继续营业的;

  7、利用客运服务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故意造成计价器失准或损坏,以及利用其他手段舞弊的;

  9、被处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0、窃取乘车卡内资金的;

  11、擅自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与他人,经查实驾驶者载客营运的;

  12、严重侵害乘客利益等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