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域出租车起步费上调1元 途安车型调整为16元

01.10.2015  08:34

  原标题:市域出租车起步费8日起上调1元途安车型调整为16元,燃油附加费一律取消,调价收入七成用于驾驶员增收

  上海市发改委、市交通委昨日联合宣布,从10月8日起,上海市域出租汽车(不包括区域性出租汽车)调整运价。同时,根据现行“燃油附加费”机制,同日起全市出租汽车(含区域性出租汽车)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

  从10月8日起,市域出租车起步费由13元/3公里调整为14元/3公里,途安车型起步费则调整为16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单价由2.4元/公里调整为2.5元/公里;超运距加价距离由10公里起调整为15公里起,低速等候费由每5分钟计收一公里单价调整为每4分钟计收一公里单价。夜间加价方面,仍按原规定上浮30%。在此基础上,途安车型起租价再提高2元,至16元/3公里。英伦出租车则由企业自主定价。同时,上海市域出租车及区域性出租车均将取消此前收取的1元燃油附加费。

   进一步优化运价结构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交通委表示,本次调整市域出租车运价,进一步优化了运价结构,超运距加价距离由10公里起调整为15公里起,适应了公众日常出行活动区域不断拓展的趋势;调整低速等候费则有利于适应在道路拥堵时段和区域从事营运的情况。

  为何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根据现行“燃油附加费”机制,按一年周期逐月移动平均计算。前12个月,本市平均油价为6.37元/升,低于“起征点”6.43元/升,符合取消条件。

  据介绍,此次调价收入主要用于驾驶员增收,约占70%;部分用于弥补企业在驾驶员社保、车辆保险等方面逐年增加的刚性支出,约占20%;鼓励企业拿出一部分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好的驾驶员进行额外奖励,约占10%。

   10月分批调整计价器

  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从10月8日启动。由于全市出租汽车超过5万辆,分批调整计价器需有一个时间周期,市域出租汽车将于10月底前完成运价与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的计价器调整,区域性出租汽车将于11月15日前完成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的计价器调整。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在此期间,市域出租汽车“老运价”与“新运价”、1元“燃油附加费”与0元“燃油附加费”并存,区域性出租汽车1元“燃油附加费”与0元“燃油附加费”并存。

   出租车站点仍在酝酿

  市交通委表示,在上半年推出高峰值班出租车、建立出租汽车统一信息平台等措施基础上,将继续研究在医院、社区以及商业中心设置出租汽车叫、候车站,通过站点的信息化设置方便市民叫车。同时,交通部门将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成本规范制度,明确出租汽车成本项目等。

  市交通委还表示,等国家关于出租车改革的规范文件出台后,上海将对巡游出租车和约租车进行差异化定位,对巡游出租车强调转型发展,对约租车强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