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租汽车或再调价 24人听证会举行在即

06.12.2014  10:28

  据发改委最新公告,本市出租车运价或再做调整。出租车调价为遵民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召开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听证会。听证会代表将由消费者10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总工会1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出租汽车驾驶员4名,出租汽车行业协会1名,政府部门2名,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1名。共计24名人员组成。对出租汽车行业情况比较了解的市民可踊跃报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沪发改公告〔201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第2号令)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召开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人员构成:消费者10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总工会1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出租汽车驾驶员4名,出租汽车行业协会1名,政府部门2名,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1名。共计24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委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受理报名和随机选取确定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10名,委托市消保委推荐产生;出租汽车驾驶员经出租汽车行业工会组织报名推荐(报名公告见上海市交通委网站:www.jt.sh.cn,《调查征询》栏目);专家学者参加人由有关专业协会推荐;其他参加人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三、消费者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对出租汽车行业情况比较了解。

  四、消费者报名办法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详见报名登记表,可在市消保委或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网址分别为:www.315.sh.cn、www.shdrc.gov.cn)。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12月6日至12月1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报名。请报名者寄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信封上注明“价格听证”字样)至市消保委。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木桥路1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邮编:200032)。

  2、12月6日至12月11日下午17时(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图片(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至市消保委电子邮箱(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五、其它

  本次听证会设消费者替补3名。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委托市消保委在受理听证会参加人报名的同时随机抽选产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