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起五大出租汽车公司车辆按尾号划定高峰值班车

11.04.2015  15:03

        为缓解本市早晚高峰时段出租汽车路面扬招、传统电调供应紧张的“打车难”状况,自2015年4月13日起实施出租汽车高峰时段值班营运车(以下简称“高峰车”)工作方案。相关标识已于10日起在相关出租汽车企业陆续开始张贴。
        高峰车是指在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9:30,下午16:30至18:30的时段内,只承接乘客路面扬招,企业叫车电话预约调度和出租汽车营业站接客等业务,不得承接手机打车软件召车等其它预约业务,按照行政指令实施营运的时段性值班出租汽车。
        根据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管理能力及电调车辆实际情况,目前由强生、大众、海博、锦江、银建等五大骨干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现有营运车辆承担高峰车营运任务,每日车辆配置依据车辆牌照尾号的阿拉伯数字依次轮流值班的方式执行。尾号为“1”和“6”的是周一值班车;“2”和“7”的是周二值班车;“3”和“8”的是周三值班车;“4”和“9”的是周四值班车;“5”和“0”的是周五值班车。每日高峰车数量在6000辆左右。为便于市民识别和监督,高峰车还必须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张贴专用标识。
        在高峰车值班营运时段,凡是发现当日值班驾驶员仍使用手机打车软件承接业务的,乘客和市民可拨打“12345”和“12319”市民热线予以举报,各营运企业经核实后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违规驾驶员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