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出台处置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13.04.2015  19:07




 

近日,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经县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新修订的《崇明县处置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该预案较清楚地规定了不同等级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启动后,全县30个部门、单位和18个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责以及响应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机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提高防范、处置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效率,提高防灾减灾整体效益。

该预案明确了县气象局作为全县主管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处置气象灾害的主要责任单位所承担的主要职责,同时明确了极端天气内部通报机制,使气象部门发挥防御气象灾害“消息树”和“发令枪”作用更加明显。

该预案分为7个部分,包含7个附件,较好诠释了各部门、单位在测、报、防、抗、救、援各个环节上的工作职责和措施,构建了规范、高效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保障。(崇明局周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