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举行新版《廉政准则》、《党纪条例》学习辅导报告会

30.12.2015  18:01

为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院党员和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药学院于2015年12月29日下午在张江校区行政楼106报告厅举行新版《廉政准则》、《党纪条例》学习辅导报告会,特邀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袁峰教授作“从严执纪,正本清源”的报告。报告会由药学院党委书记陆伟跃教授主持,学院全体党员、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教研室和各中心主任/副主任以及民主党派成员等参加了报告会。

袁峰教授精心准备了大量资料和案例,围绕“从严执记、正本清源”这一主题,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的意义展开,重点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背景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亮点,分析了新旧版本准则、条例的差异。他在报告中指出,准则和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是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是在我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他强调,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配合、自律他律结合;准则是“高线”,贯彻落实准则要求,就是要求党员“仰望高线”,把思想道德挺在纪律前面;条例是“底线”,遵守条例规定,就是要求党员“守住底线”,把党纪挺在法律前面。在两个小时的时间里,袁教授通过一件件鲜活的违纪案例,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得解读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令在座的党员干部颇深领悟、记忆深刻。

最后陆伟跃书记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要进一步消化理解、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准则》、《条例》规定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以廉洁自律准则为标尺,以纪律处分条例为戒尺,遵守准则,敬畏条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