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

05.01.2017  02:02

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6年本市农业生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政策,建立回收处置体系。

适用范围:本区域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铝塑、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袋、罐、瓶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属于有毒有害危险物,应同时遵守有关危险废弃物的法律规定。

包装废弃物储存点:农药包装废弃物储存点需相对集中,主要安排在11个街镇和农业园区农业服务中心内,对辖区内各行政村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加强管理,以村为单位,安排专人,结合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水稻统供农药发放点、蔬菜种植补贴农药供应点、经济果林双增双减补贴农药供应点,作为固定地点,分类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定期运送到所在街镇农业部门的集中储存点。

集中储存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8597-2001),做好相应防护措施,专人看管等,避免发生次生污染。

回收方式:1、各街镇、农业园区根据年度粮食、蔬菜、瓜果等生产农药使用量等来控制回收总量,实行统一回收处置。2、农药包装袋回收。种植户在免费领取粮食生产农药时,需将上一次农药包装废弃物送到村委会指定的点,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回收再将包装袋统一送交到指定回收点,方能领取本次补贴农药;若没有回收上次使用农药包装袋,需回收后才能领取本次补贴农药;蔬菜种植户在农药销售网点购买蔬菜补贴农药时,必须将使用过的包装袋如数送到销售点,蔬菜农药销售点定期将包装袋送交到该镇指定回收点;瓜果种植户双增双减补贴农药包装袋直接送交到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部门,再送交到指定回收点。3、各街镇、农业园区农业部门需配备可移动的分类收纳桶,分类存放不同材料的农药包装袋,要督促种植户做好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并设立台帐,做好回收日期、品种、数量等记录,有关资料作为种植户相关考核依据。

转运和无害化处置:区农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从街镇到安全处置单位的转运工作,定期对实施范围内集中储存点的包装废弃物进行统一归集、清点数量、称重、核实台账、填写交接单后,统一转运到指定的包装废弃物处置地点。要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处置,避免长时间储存。

区农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受委托的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做好分类安全处置等工作。需由危险废弃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车辆符合相应防护措施和GPS定位等要求。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应当签定委托服务协议,明确其任务与要求,并加强对其工作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