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市人大启动专项监督

17.09.2015  11:50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前提。昨天市人大召开专项监督工作动员会,为今年11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准备。

据悉,至2015年8月底,全市已累计有1129个村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占应改革村总数的67.32%;已有54个镇完成了镇级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2014年完成改革的784个村中,有171个村进行了分红,年分红总额12亿元,惠及成员38.1万人。改制村普遍建立了“三会四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法人财产权、出资者所有权、出资者监督权、法人代理权)制衡机制。

根据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市人大将在两个月时间内与9个涉农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监督调研,并组织开展集中视察调研活动,聚焦难点、瓶颈问题,深入研究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与会者认为,不同村集体资产总量差距过大造成村民收益分配不平衡,镇级集体经济产权改革相对薄弱,以及税收扶持、房产变更等问题,都需要在调研中予以重点关注。

记者 王海燕 通讯员 陈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