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一批)的公示

11.04.2016  16:59

沪农机[2016]8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2016年农机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沪农机〔2016〕2号)有关精神,现将2016年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一批)予以公示。

  请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严格遵照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农办机〔2015〕17号)要求,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认真核对公示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和产品信息的准确性。对于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归档档次有误、受到部省暂停处理仍未恢复等情况,农机生产企业应及时主动向上海市农机化办书面通报;企业未主动报告的,经举报反映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公示期为2016年4月11日—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补充材料的须由企业提供说明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寄至我办,非纸质材料不予受理。我办将对有关各方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处理。我办谢绝农机生产企业的来人来访。

  联系电话:021-23113018(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021-67655959(上海市农机鉴定推广站)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综合业务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405室、联系电话:021-67655959邮编:201601);

附件:上海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一批)(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