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23.09.2014  18:55

沪农机[2014]30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监理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转发<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请结合各区县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将农机“打非治违”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统一协调部署,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平安农机”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联防联治,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农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控,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瞒报谎报事故等的打击和治理,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做好宣传总结。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拓展宣传广度。要动员和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积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宣传推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请各区县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于每月1日前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报送上月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及专项行动统计表,并于12月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联系人:黄  辉        电话:52161225        传真:5216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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