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制 的通知》的通知

28.02.2018  12:51
浦东新区、宝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市农场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做好本市新一轮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相关工作,现将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国农办〔2018〕1号) 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总结梳理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梳理上一轮规划(2016-2018年)实施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经验启示等,客观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认真查找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以及下一阶段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为编制新《规划》奠定良好基础。    二、编制新一轮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请各区、市农场管理局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的建设,认真编制新一轮项目县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9-2021年)。于5月31日前将规划初步方案(仅电子版)报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农发办编制本市整体规划后将上报国家农发办征求意见,随后请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10月15日前将规划最终稿(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农发办。   根据国家农发办要求,优势特色产业类别包括:粮食、油料、糖类、蔬菜(含食用菌)、饮料(咖啡、茶叶)、水果、花卉、纤维、中药材、畜类、禽类(含蜂产品)、水产、林特产业等。每个区及市农场局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类别不超过3个,规划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三、运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规划是确定产业化发展项目的基础。产业化发展项目的立项要与规划相衔接。补助项目所扶持产业应符合规划产业范围,否则不予立项扶持;贴息项目要优先扶持规划确定的产业。
  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