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可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的批复

25.05.2016  20:20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对你所报送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申请执业许可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分所执业证书编号:320200283101。      二、负责人为张彩斌。      三、经营场所为上海市崇明县新海镇跃进南路495号3幢2138室。      四、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1名。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张彩斌(证书编号:320200010041)、章志宏(证书编号:320600100010)、戴静(证书编号:320000270071)、蒋亿文(证书编号:310001630010)、王颖怡(证书编号:310001770002)、陈艳(证书编号:310001200006)、张惠忠(证书编号:320506010004)、王俊兰(证书编号:320800020040)、黄万平(证书编号:340101880020)、徐伟民(证书编号:310001770003)、王云(证书编号:310001770001)。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2日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