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提升执法水平公信力 监控工作追责隐形推诿

17.10.2014  10:31

  ■本报记者 简工博

  ■本报记者 简工博

  “知道我在上海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工作,总有不熟悉的人让我透露‘内幕’,执法过程中‘会骂人甚至体罚吗?’

  这是民警孙颖曾经的困惑。“人们对我们工作的误会,其实是过去不够公开透明造成的错觉。”如今她坦然地面对这样的疑问:“我们正在推行‘阳光警务’,欢迎你们来监督。

  查处案件是否依法依规、处理矛盾能否公平公正、窗口办事会不会敷衍了事……作为与群众接触最频繁的执法者,公安部门的执法公正、规范、文明,是百姓对“法治政府”最直观的感受。

  2012年底,上海公安在全国率先通过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检查验收。以此为新起点,上海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去年投诉类信访总量同比再下降11.5%,未发生因公安执法问题导致的法院判决无罪案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被撤销、变更率仅1.83%。而与此相应,去年上海市民安全感和满意度达83.31和82.44,维持历史高位。

   治顽疾:跨前一步依法作为

  10月10日上午,杨某因从事非法客运活动被交警暂扣驾照,他没想到,自己如此“小心低调”,居然撞上民警设卡,当场被抓,被依法行政拘留。这不是巧合。今年9月22日,杨某因从事非法客运活动,被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查获、处以1万元罚款的同时,交警暂扣其驾驶证3个月。尽管如此,杨某依然认为,只要小心,就能混过这三个月。杨某驾驶证被暂扣时,警方已同步将他的人、车信息纳入监控名单。依托街面智能监控系统,民警发现他仍旧频繁驾车上路行驶。在摸清他的出行规律后,警方设卡将其抓获——这已是松江警方依托人机互动查获的第5起相同案例。

  “黑车”治理是上海这样的特大型城市顽疾治理的缩影。曾有不少群众感到不解,连自己这样的普通人都能分辨得出的“黑车”,警察为何不抓人扣车。“在依法治理的理念下,不能再采取粗放式执法,随意实施强制性措施或处罚。”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研究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法行政要求必须在法律框架内用足用好法律资源。法治既要在法律框架之内,又要积极作为。

  过去,非法营运执法管理不属于公安部门管理范畴,但“黑车”容易诱发治安事件,公安部门理应“跨前一步”。上海公安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联手,互通信息,建立协作联勤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车”生存空间、提高“黑车”运营成本。今年,《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出台,明确对从事非法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可暂扣驾驶证3至6个月。用足用好这一法规,公安部门通过多种灵活运用的方式加大打击“黑车”力度。对查证的“黑车”暂扣驾驶证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相对人的违法成本。从今年6月底法规通过至9月底,公安交警部门以从事非法客运为名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90余起。

  不仅是“黑车”问题,群租、非法搭建等“城市病”治理中,都有公安部门依法作为的身影。市公安局法制办副主任范宏飞告诉记者,完善的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的前提和基础,上海公安针对实战亟需的法律依据,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利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实现执法目的和执法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