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禁鸣令”与上位法不冲突

19.05.2016  14:24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范宏飞称,《环境污染防治法》规定,我们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整个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划定一定的区域、一定的路段和一定的时间,在里面禁鸣喇叭。实际上我们是有法律依据的。关键可能对“紧急”两字的理解还是有出入。



范宏飞还表示,分道行驶、减速慢行、保持车距、灯光闪烁等等这些措施,你完全可以避免我们所讲的这些紧急情况。


(看看新闻网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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