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成立前已经出售会籍

16.08.2014  21:26

   [记者调查]

  公司注册成立前已经出售会籍

  记者在市工商局官网上查询不到“贝菲特健身俱乐部”注册信息,对于具体经营方公司名字,该健身中心现场经理谢先生说经营方公司名字为:上海鸿升休闲健身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该公司于今年4月2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万元。也就是说,在该公司注册成立前,“贝菲特健身俱乐部”就已向会员收款,并签约出售会籍了。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认为,非企业实际经营者,不能在会籍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使签字盖章,也不具法律效力——如果在签字盖章同时,又向消费者收取会费,涉嫌非法营业,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前往查处,商家应该将原来所收会籍费全款退还消费者;同时,若收钱后有意不开具发票,还涉嫌偷税漏税,税务部门应该查处。

  赵星海律师还认为,即使双方所签会籍合同上有“所有收取之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将不被退回”字样,即使有醒目提醒,但因该条款明显过分加重经营者权利,应该无效;而“任何手写内容均属无效”一条,在经营方销售人员同意会员手写时,就已经宣告无效,“如果销售人员不同意会员手写,会员会手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