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集中清理公交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 对驾驶员上门处罚

30.10.2016  10:34

原标题:交警部门将对驾驶员上门处罚

  据《劳动报》报道,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切实提高公交、出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罚率,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公交、出租车辆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清理行动。

  据悉,重点清理对象主要为:在2016年3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本市公交、出租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的现场及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是超过30日(自然日)仍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纳入此次集中清理行动。

  具体清理步骤分为三步:先行上门催告。交警将深入辖区公交、出租企业就逾期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进行当面通报和处理催告,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告知驾驶员在一周内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调查违法人员信息。交警在进行催告时,将对非现场查获的公交、出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调查,并做好现场记录。

  上门直接处罚。在实施催告一周后,公交、出租车辆驾驶员仍未接受处理的,交警在调查核实情况后,进企业对违法驾驶员直接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