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参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征集展播暨第十二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14.07.2015  13:20

  市属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各区县法宣办,上海电影集团及其他各电影制作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培育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由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征集展播暨第十二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通过征集展播活动,创作和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新媒体法治宣传作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宪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阶段自2015年5月20日至11月30日(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12月组织各类奖项作品评定。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宣传我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作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指示精神为指引,突出学习宣传我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培育全社会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观念。

  2.倡导网络法治、推进网络文明的作品。树立网络空间法治化理念,普及网络法律法规与文明上网常识,引导网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中国好网民”,提升全社会的网络素养,掀起网络文明之风。

  3.宣传2015年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作品。结合2015年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实施,以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形式,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促进新法新规的有效实施。

  4.传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作品。以群众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作品形式,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遇事找法、办事用法等法治观念。

  (二)作品形式

  公益广告、宣传画、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图文动画、微讲座、脱口秀、歌曲)、H5页面、图解、图配文等。

  (三)作品时长

  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5分钟。为便于媒体播放,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按照作品类别设置公益广告类、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微视频类、宣传画类、图解类(含H5页面、图解、图配文形式)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和证书;根据各单位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二)评选方式

  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专家随时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作品,将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浙江法治在线等网站和中国普法微博、微信、客户端即时展播并投票。征集截止后,由评审专家于2015年12月底前集中对入围展播的作品评选并确定奖项。

  在获奖作品中,宣传宪法、网络法治的作品将占较大比例。因此,鼓励参赛单位多报宣传宪法的作品,主办单位将按照报送作品的先后顺序,优先评审展播、推广使用。

   五、信息查询

  参赛活动的具体事宜,详见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浙江法治在线网站首页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征集展播暨第十二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专区。登录网站首页进入活动专题页面,或直接登录活动http://www.fzdmwdy.com进入活动专题页面,即可查阅活动启事、投稿要求及报送方式、评选规则、展播安排、网友投票规则、问询信箱、知识产权事宜、往届获奖作品展示、供参考的创作素材等方面详细信息。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观看展播作品,并参加网上投票等活动。

  如参赛作品无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作品的,可以快递寄送(杭州市西湖区金祝南路2号省行政中心9号楼北楼218室)。寄送前,请先登陆活动专题页面的报名专区,按照作品类别(公益广告、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画等类别)填写报名表格并获得参赛号。有关情况可联系活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工作要求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征集展播暨第十二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是2015年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在全国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专业院校、动漫影视公司、基地和广大创作者的积极性,多创作提交优秀作品。要动员和发动机关、单位、企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互动。要通过传统媒体、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户外显示屏、移动终端等各类媒体,在公共场所、宣传园地、大型活动中展播(映)获奖作品,建立网上展览馆、展播厅等,并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获奖作品的普法作用,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请各单位及个人将参赛作品清单及时报送市法宣办,以便掌握本市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并做好作品获奖之后的信息反馈工作。

  联系人:周蓉蓉

  联系电话:24029813,18918887333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本市漕宝路38号1715室上海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邮编:200235。

  浙江法治在线联系人:陈杰良、吕能钰

  联系电话:0571—87054385,0571—87059423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征集展播暨第十二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作品报送清单

  市法宣办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