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海)排污口清查工作

29.05.2018  05:05

      为摸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海)排污口家底,掌握排污口基本信息、地理坐标、规模大小等,建立入河(海)排污口基本名录库,5月9日起,宝山区污普办率先开展全区入河(海)排污口清查。近日,该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在街镇相关工作人员的全力配合下,区污普办技术人员分组分批对宝山全区214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清查(无入海排污口),其中65个纳入清查范围。清查过程中,宝山区污普办严格执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海)排污口普查与监测技术规定》及市污普办相关要求,把控清查进度和数据质量,高质高效提前完成了入河(海)排污口专项清查。

      下一步,宝山区污普办将按照市污普办统一部署,开展汽修企业的专项清查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工业源的全面清查工作。(宝山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