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科学性显著提升[图]

26.12.2017  00:41

12月22日,上海交通大学联合民政部发布《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发展报告》。报告认为,民政部正式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10年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的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有序性和覆盖率均显著提升。 

评估等级结果科学合理

2016年度,共有112家全国性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其中,行业协会商会39家、学术类社团36家、职业类社团1家、联合类社团7家、基金会2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获得评估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数量经过起伏波动后,连续三年稳定在110家左右,且评估等级分布科学合理。2016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情况为:5A级4家,占比3.57%;4A级23家,占比20.54%;3A级68家,占比60.71%;2A级16家,占比14.29%;1A级1家,占比0.89%。3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共计95家,评估等级结果科学合理。  

第三方评估机制有序推进

2015年,《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开启了评估工作的新时代。2016年度,评估工作采用了更为有效的政社合作评估方式,第三方评估机制日渐成熟、规范和常态化。政社合作评估方式的有效性体现在: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引领有助于保证评估的权威性和有序性,公开招标遴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及多领域评估专家的参与提升了评估的规范性和科学性。2016年度,第三方评估机构为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其中二次入围的单位是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  

首次采用在线申报系统

2016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首次采用在“社会组织评估申报系统”(http://pgsb.mzngo.org)中进行网上填报,简化申报程序,加强信息公开,提高了评估效率和效益。按照《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计划参评并自评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在线申报,填写统一的《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报送民政部进行评估资格审核。在线申报系统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的申报流程,为后续评估环节奠定良好的基础。  

评估的引导、识别和监督功能逐渐完善

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性日渐突出,特别是评估的引导、识别、监督三大功能逐渐完善:引导功能体现在评估对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激励上,通过第三方评估,优化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如2017年11月21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指出“发挥第三方评估的引导监督作用”;识别功能体现在评估对政府和社会选择的影响上,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评估等级的应用,优化社会治理,如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指出“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监督功能体现在评估对社会组织传统监督方式的替代上,通过政府部门和公开招标遴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合作,使评估成为事后监督的有效和有力手段,如2017年5月印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健全行业组织评估标准,完善退出机制”。 

来源:《经济日报》 2017.12.22 

原文: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科学性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