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公示

05.06.2017  21:41

  根据全国厂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要求,经推荐、评审、审核等程序,现将“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候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6日-6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邮件或来信向本办反映。

  E-mail:[email protected];通信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507室,邮编:200002。

  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