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及本市有关安排的通知

05.05.2017  00:09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定于2018年9月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工作,现将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2017〕6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市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培训对象选拔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正式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2017年7月15日前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将初审后的申报人员资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三、本通知可通过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查询并下载有关表格。

  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

  

  

  附件: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2017〕6号)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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