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压实监督执纪责任

10.04.2017  17:2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4月7日,市民政局举办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培训班上,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周书庆作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专题辅导,市民政局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桂余才作开班动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梅哲作内控风险防控程序辅导。

  培训班围绕监督执纪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梳理进行了专题辅导,对基层纪检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进行实务解读,就《上海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落实,开展充分讨论,组织学习《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培训班还邀请市委党校刘宗洪教授作《增强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的报告。

  培训指出,落实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推动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实际行动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培训强调,局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都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兴党之策,带头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运用“人防+技防+制防”等措施,加强内控风险防控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当起来,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

  培训要求,局属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带好队伍、管好干部,纯洁党风、严肃党纪,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局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不发生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为实现上海民政“十三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此次培训进一步推动了局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了局属党政班子“一岗双责”意识,提高了纪检干部工作能力,为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市民政局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和负责纪检工作的专兼职干部,以及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