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制定校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要求

18.10.2016  11:10

          10月16日,中共同济大学第十届委员会第七十一次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同济大学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要求》,这是学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新举措。

          《同济大学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要求》是学校党委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将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关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集中起来再强调,对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履职状态进行严格规范。《同济大学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要求》共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二是清正廉洁,严以律己;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四是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敢于担当负责;五是自觉锤炼为师生服务的工作作风,严以用权;六是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校党委书记杨贤金在常委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央和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高校党的建设,学校党委必须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同济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好关于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是我校“双一流”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保障。把同济大学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是党交给学校领导班子的任务,也是所有同济人的梦想。我们要以钉钉子的精神,一张蓝图干到底。干事创业,一靠理想信念,二靠职责使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班子成员共同制订出六条行为要求,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和职责使命。对高校的管理者来说,这些内容是基本要求,不是高标准;做不到这些,是不合格的领导。
          杨贤金强调,《同济大学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要求》发布后,班子成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对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大家要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治校理政能力强、水平高的团队,共同肩负起建设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世界一流大学的重任。

附录:

同济大学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要求

(2016年10月16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集体,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校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制定并遵循本行为要求。
          1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的标准严格要求,学好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对高等教育的研究,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把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到学校办学实践之中,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治校办学能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道德修养。自觉参加中心组学习,讨论发言前要撰写提纲。每年撰写至少一篇读书笔记或研究报告,话由己出、言及心声。
          2 、清正廉洁,严以律己。 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将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党忠诚老实,不搞团团伙伙,远离各种“小圈子”,及时向组织如实汇报个人重大事项。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要求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管好工作和作风。严格管理亲属、学生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灯下黑”。班子成员在校内兼任各种职务、参加校内各类活动、出席校友活动均为履职行为,一律不得领取劳务报酬;一律不得在校内所属单位违规领取津贴、补贴、奖金等各类酬金。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任用、招生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打招呼、谋利益。
          3 、严格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自觉维护好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决策前要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决策中要积极发表意见,杜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决策后要按照分工落实好决定事项,不推诿敷衍,不打折扣。班子成员要强化大局意识,深刻认识自己首先是学校领导,然后才是分管某方面工作的领导,要从学校全局出发想问题、干事情。
          4 、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敢于担当负责。 牢记管理工作是首要岗位职责,把管理工作当作事业倾情投入,为全校干部做出表率。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担风险,敢破难题。善于接受批评,对于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要知错即改。要有“有了困难一起上,赢得荣誉大家享,出现问题我来扛”的精神,做到推功揽过。注重勤俭节约,发扬艰苦创业精神,用好各类经费。积极出席学校重大活动,不借故缺席、请假、中途离场。对自己分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对策措施。  
          5
、自觉锤炼为师生服务的工作作风,严以用权。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自己是师生员工中的普通一员,没有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同济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与师生员工保持密切联系。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座谈会,积极听取师生意见,主动了解师生想法,及时答复师生的问题,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坚持依法治校,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在学术资源配置、选人用人、表彰奖励等方面做到公平公正,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跑项目、争荣誉,不用人情代替原则。决不要求、迁就下级部门和身边工作人员提供超出规定的服务,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
          6 、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重大问题事先请示,及时汇报,不擅权越位。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离开上海须报备,出差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兼职的有关规定,未经组织批准不得在外兼职。严格执行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各项规定,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应尽量安排在假期。按照党章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多谈心交心,努力创造和谐愉悦的工作环境。发扬同舟共济的优良传统,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通气,坦诚相见、并肩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