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消费者兑换千元蟹券遭拒 商家称提货需补差价

17.11.2016  11:04
最近正是吃大闸蟹的季节,水产市场里大闸蟹也进入售卖高峰期。 /晨报记者 朱影影 - 新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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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元蟹券没写有效期也会“过期”?

最近正是吃大闸蟹的季节,水产市场里大闸蟹也进入售卖高峰期。 /晨报记者 朱影影

  ■消费者兑换两年前的蟹券遭拒 商家竟还涉嫌“傍名牌

  ■消保委:商家单方面规定的“有效期”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晨报记者 李晓明 实习生 张玥

  又到了一年中吃蟹的黄金时节,然而当消费者张女士拿着两张1188元的蟹券前往指定门店提货时,却遭店家拒绝,因为这两张蟹券是两年前发的,店家称已经过期。对此张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蟹券上并未写明有效期,上千元的蟹券不能商家说过期就过期,于是向消保委投诉。

  这种“有效期”是否合法?过了有效期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对此,本报联合市消保委推出的维权栏目“小黄锦囊”指出,商家单方面规定的“有效期”是一种格式条款,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千元蟹券提货时遭拒

  据张女士介绍,前年,一个朋友送给她两张大闸蟹礼品券,每张价值1188元,券上写明由“上海张记蟹王有限公司”所发,每张券可领5雄5雌共10只阳澄湖大闸蟹。“我爸爸80岁了,老人家舍不得吃。看到礼品券上没有注明有效期,所以就一直放着。

  今年5月份的时候,张女士一家记起来了这两张蟹券,便按照蟹券上面的电话联系了门店工作人员,要求提货。“当时对方说还未到吃蟹的季节,暂时没货,等有货的时候再给我。”张女士认为,工作人员的意思是蟹券可以等到大闸蟹上市的时候再用。

  然而,等到本月她和父亲再次致电商家要求提货时,却遭到店家的拒绝。对方表示,蟹券是两年前的,已经过期了,不能领大闸蟹了。这让张女士无法接受:“上千元的蟹券,上面也没有写明有效期,凭什么商家说过期就过期了,消费者的损失谁来弥补?就算蟹券过期后无法使用,商家也该退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