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屡发与航班起火有关事件 昨东航旅客充电宝自燃

05.09.2019  16:50

  昨天,多名网友称,东方航空MU2809次航班在飞往厦门途中,客舱出现明火,被迫返航南京。视频显示,飞机客舱内被烟雾笼罩,有空乘人员在一座位处,疑似正在起火处进行处置。在网友拍摄的另一张照片中可见,客舱一处窗口位置内壁有被火烧过的痕迹,机舱壁被熏黑。     

  事发后,东方航空发布消息称,飞机巡航期间客舱内有旅客的充电宝自燃,机组第一时间按程序妥善处置,迅速排除安全风险。为最大限度确保安全,机组作出返航决定,将协助警方调查事件原因。

  另据相关工作人员透露,事件发生时,起火自燃的充电宝并不在充电的状态。起火时恰巧餐车在附近,大家用矿泉水将火扑灭,没有人员受伤。

  对此,南京禄口机场方面表示,这名旅客所携带的充电宝 额定容量为40.7WH(读 瓦特小时),符合旅客乘机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机场安检对这名旅客的安全检查也符合局方规章要求。

  那么携带充电宝坐飞机,有哪些安全事项需要注意?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相关要求,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符合以下规定: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且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旅客所携带的充电宝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即低于20000毫安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没有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没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另外旅客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据国内某航空公司的安全员介绍,如果旅客执意使用充电宝,且在安全员上前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安全员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并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此前,有媒体曾调查发现,市场上的充电宝价格不一,从十几元到上百元不等。在网购平台,山寨、三无充电宝因价格便宜,其销量超过正规厂商的产品。而拆解正规厂家生产的充电宝和山寨、三无充电宝对比可发现,山寨、三无产品不仅电子线路板简单,做工粗糙,甚至用“水泥电池”充重,还存在零部件以次充好、电池内液体泄漏的情况。正规厂商生产的充电宝则拆解困难,拆解后的电子线路板相对复杂,所使用的元件、电池都标有序列号,且每一个部件都有阻燃材料包裹。相关人士称,品牌充电宝的电路板大多有过充保护、过放保护等装置。山寨、三无充电宝的电子线路板则是自己连接而成的,安全性无法保障,极容易引发火灾。

  此前,充电宝已多次发生与航班有关的冒烟或起火事件。2017年2月,春秋航空哈尔滨到名古屋的航班上,一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自燃起火,导致航班备降沈阳桃仙机场,没有人员受伤。

  同年7月,南航北京飞往杭州的航班在滑行过程中,一名旅客的充电宝发生自燃,导致航班延误两小时。经安检部门现场核查,这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符合民航运输标准。

  去年2月,广州飞往上海的CZ3539次航班上,乘客正在登机时行李架上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着火。经处置,没有造成进一步损害,航班更换飞机和机组执行。

  同年8月,旅客孔某在郑州机场接受安检时,因安检员告知其携带的充电宝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携带,孔某一怒之下将充电宝摔砸到地板上,导致充电宝发生自燃,现场顿时升起浓烟,经及时处置,没有造成人员伤害。随后孔某被行政拘留。

  就在今年7月,泰国清迈机场发布一段乘客包内充电宝莫名起火视频,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乘客身上的背包突然着火,乘客随即将背包甩了出去,事后才发现原来是包中的充电宝起火。

  今年7月,民航局运输司专门发布《关于加强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锂电池属第9类杂项危险品。旅客乘机携带的手机、充电宝、电脑、相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中均含有锂电池,要求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要高度重视相关风险,加强风险隐患管理,制定相应管控措施,确保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持续安全运营。